泰国 | 星睿研究 | PICO牌照常见问题Q&A
时间:2026年-08-06

星睿研究 | PICO牌照常见问题Q&A 

国内小额贷款监管持续收紧,越来越多金融从业者与创业者选择出海东南亚。其中,规则透明、利率优势显著、门槛友好的泰国小额贷款牌照“PICO”,成为布局泰国下沉信贷市场的热门合规资质。

之前的文章里,我们讲解了PICO牌照的核心规则、准入条件、申请流程,以及审批难点、线上经营限制等。在这篇文章中,我们将对PICO牌照相关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解答。

 

l  股权架构相关问题

QPICO牌照对持牌公司的股权结构有泰资控股要求,但对少数股东的持股主体形式是否有限制?

A:现行法规对少数股东的持股主体形式未设限制性规定。实践中,以下三种方式均具备可行性:一是由自然人直接持股;二是在泰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公司(包括外资参股或控股公司)间接持股;三是以境外离岸公司直接持股。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税务、架构规划需要,选择适合的持股主体形式。

同时,结合实务经验,有以下事项需特别提示:财政政策局(FPO)在牌照审批过程中,将对申请主体的股权架构及相关方背景进行全面、深入的尽职核查。因此,无论采用何种持股结构,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透明度均为核心合规前提。若采用离岸公司架构,申请人在整个申请流程中,须完整披露该离岸公司的全部信息,包括穿透至最终受益所有人(UBO)层面,方可确保申请流程合规、顺畅推进。

Q:少数股东的股权是否能由自然人(例如中国籍UBO)先直接出资,与泰方控股股东共同完成设立公司并取得牌照后,自然人(例如中国籍UBO)再将股权转让予BVI公司?

A:该操作路径在实务层面具备可行性。经与FPO确认,申请人可按上述股东构成(前提是泰国股东需持有多数股份)先完成公司注册及牌照申领,后续再通过股权变更方式引入BVI公司作为股东。

需注意的是,办理股权变更时,申请人仍负有完整披露义务,须向监管机构如实说明BVI公司的股权层级架构及最终受益所有人信息,FPO将依程序开展相应的背景审查。同时,泰资持股51%以上需要贯穿整个PICO牌照申请和持牌过程。

Q:年度审查时是否会对股权架构进行重新审核?

A:就年度合规义务而言,PICO持牌机构每年须同时向商业发展厅(DBD)及FPO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最新股东名册(BOJ5表格),FPO亦将于此过程中对股权架构进行常规审核。若持牌机构发生股权变动而未依规完成变更登记,将面临牌照被暂停使用乃至吊销的法律风险。

 

l  注册资本注入相关问题

Q:采用离岸公司架构是否会对申请PICO的泰国公司银行开户产生影响?

A:离岸公司架构对于申请PICO的泰国公司银行开户没有实质影响。在满足银行开户其他要求的前提下,泰国商业银行对于泰国公司的股东是否属于BVI公司或开曼群岛公司,通常不设额外限制或特殊例外条件。

Q:实缴注册资本是否必须由BVI公司汇入?可否由UBO个人或第三方代为转账?银行是否会审核资金来源?

A:实缴注册资本须由该BVI公司名下对公账户直接汇入。若由自然人或第三方代为转账,外汇交易凭证(Foreign Exchange Transaction FormFET)所载汇款方名称将与股东名单记载不符,FPO可能据此将该安排认定为涉嫌名义持股(代持),并可能据此否决申请或启动进一步调查。此外,依据泰国反洗钱办公室(AMLO)相关监管规定,银行负有强制性义务对资金来源实施审查,申请人须对此有充分预判并做好相应准备。

 

l  其他问题

QPICO牌照是否设有有效期?

APICO牌照本身不设固定有效期。持牌机构在取得牌照后一年内正式开业运营的,牌照持续有效,不存在届期失效的问题。

 

QPICO牌照申请的整体周期通常为多长?

A:就法定审查期限而言,自FPO认定申请文件及配套材料齐备且无需补正之日起,审查期限为60个工作日。根据本所实际办理经验,整体流程通常需历时约3个月。目前官方未设立加急审批或绿色通道机制。

 

Q:新成立的公司可以申请PICO牌照吗?

A:可以申请。在满足PICO牌照其他申请条件的前提下,FPO对公司设立年限不设最低要求,新设公司亦可提出申请。

 

Q:取得PICO牌照后,若经营地址发生变更,牌照是否仍然有效?

A:须区分以下两种情形分别处理:

情形一:若迁址至省内其他地点,原PICO牌照继续有效,但持牌机构须在迁址完成后30日内书面通知FPO,并同步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。

情形二:若迁址至另一省份,原PICO牌照将归于失效。如拟在新省份继续开展小额贷款业务,须重新向FPO提出PICO牌照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