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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6年-02-27

星睿研究 | 泰国企业的组织形式

. 泰国公司的组织形式有哪些?不同类型的定义和区别是什么?


依《泰国民商法典》定,泰国公司是私法域中被法律承认其具有的地位的法律单位,即法人主体。法人主体能够与自然人一样依法享有权利、承担义务,包括可以签订合同、拥有财产、以法人名义起诉或被起诉

根据《泰国民商法典》,私法领域的法人共分为五种类型,分别如下

1. 有限公司Private Limited Company

o 至少由2个自然人发起设立,资本划分为股份,每股面值不少于5泰铢

o 股东的责任以其所持股份数额为限

o 由董事会负责管理,每年需召开股东大会并编制财务报表

2. 有限合伙企业Limited Partnership

o 至少有两名合伙人,包括有限责任合伙人和无限责任合伙人

o 商号名称中必须包含一名无限责任合伙人的姓名

o 由无限责任合伙人负责经营管理

3. 注册普通合伙企业Registered Ordinary Partnership

o 所有合伙人共同且无限承担责任

o 普通合伙企业可以选择是否在泰国商务发DBD进行注册,但只有在DBD进行注册成立后具有法人资格

o 所有合伙人均有权参与经营管理事务

4. 协会(Association

o 必须由10人以上的成员组成

o 其设立目的不得以营利为目标,如文化、体育、宗教等

o 由协会理事会进行管理,需提交年度报告

5. 基金会(Foundation

o 无成员结构,由创办人提供财产设立,用于公益目的

o 注册后即具有法人地位

o 由基金会理事会进行管理,需提交年度审计报告

法人型比

比较

项目

有限

合伙

 

 

注册普通合

 

基金

成立

2

2

2

10

3

 

持股份承担有限

有限/无限

无限连带责

无需承担个人

 

 

无需承担个人

管理

公司董事会管

 

由无限任合伙人管

 

所有合伙人共同管

会理事会管

基金会理事会管

收入/

分配利

分配利

分配利

不分

立目的使

  

二、泰国公司成立后,重要的公司文件有哪些(例如公司章程、股东协议、股东名册等),不同文件对于一家公司而言其作用是什么?

 

 

 

文件名

 

 

 

 

1

公司及合伙企记证

(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of the Company and Partnership)

DBD在公司完成注册立后签发,是确公司已依法根据《民商法典》法人格的正式文件

 

 

 

2

公司

(Company Certificate)

明公司已注册法人的文件,内容包括法人登记编号、公司名称、有的董事姓名、注册地址、注册本、经营目的等信息

 

 

 

3

公司组织

(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)

 

记载公司成立时间、泰文与英文公司名称、部地址、始股详细资料等内容

 

4

公司注册 (Registration of Establishment List)

明公司的注册本和股份构,包括股份的种、公司印章、注册地址等信息

 

5

 (Shareholder List)

详细列出当前所有股的姓名、持股数量、股份号、已股款数等信息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6

公司立会议记 (The meeting report for the company's incorporation)

是公司召开的会议记录,包括以下议题

1. 认证认购股份者的名单、身份及相关资料

2. 审议公司章程草案

3. 认发起人先前行

4. 审议股份分配事

5. 任首届董事

6. 审计师并确定

 

 

 

7

公司章 (Article of Association)

是公司运营规则,包括股权转让、新股行、董事权责、股等管理机制,具有法律束力

 

 

 

8

(Register of shareholders )

记录所有任股详细变史,如购买日期、股份号、转让时间等;与股不同,后者仅显示当前股

 

 

9

证书Share Certificate

包含股票证书正本和存根,明确记载姓名、股份号、认购日期、款金等内容,正式交付股持股凭

 

)、上述重要文件分如何取得

· 公司及合伙企记证书DBD在公司完成注册后签发

· 若通过线上系注册,DBD会通过邮寄方式送文件;若自前往DBD公室理注册,可现场领取文件

· 关于文件:(1) 公司及合伙企记证,以及 (2) 公司证明书,这两项文件由DBD签发。至于其他文件 (3)  (7),公司需自行负责准备,并在注册程序完成后妥善保管。此外,文件 (8)  (9) 也需由公司自行准备并保管,无需提交给DBD,但若未按规定执行,可能会根据泰国《民商法典》被处以罚款。

)、不遵守公司章程定的后果有哪些

· 若公司行未依章程行,可能被视为无效或不完整

· 若董事会决议违反章程定,可能被撤

· 若董事的行为违反章程,其行为对公司不具有法律束力,公司可不承担相法律

· 公司章程的然并无明文定其果是否无效或会生何种法律效力,但若公司所制定的章程内容是自行定的(即非采用DBD提供的准章程),须经过审核其是否符合法律定。如果章程内容与《民商法典》或DBD的其他定不符,将被要求修改以使之符合法律。因此,一旦章程内容通过审核,即表示章程具有法律效力,并可依法适用。倘若公司在实际营过程中反或不遵守章程,将可能致相关行无效,或可被撤

 

(三)案例讲解

泰国最高法院第1121/2565号判决指出:根据第一被异议人(公司)章程第13条规定:任何无法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,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。以及第14条规定:在股东大会中,由董事长担任会议主席,若董事长缺席或未出席会议,则由会议选举在场股东之一担任主席。根据该章程,担任会议主席者必须是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,并由当场会议选出。

在此案中,P.并非第一被异议人的股东,仅为第二被异议人(股东)授权代为出席会议及投票之代理人。因此,P.仅有权根据授权书内容出席会议和投票,不能进行授权书中未明示的其他行为。且授权并不使 P.成为公司股东,因为股东身份为第二被异议人专属,无法通过授权转移。

因此,股东大会选举 P.(即代理人)担任会议主席,并由其主持会议的行为,违反了公司章程,为无权行为,使得第一被异议人于2016年(佛历2559年)召开的第一次特别股东大会之召开及决议程序不合法,应予以撤销。从上述最高法院判决可见,违反公司章程将导致会议召开及所作决议无效,法院可撤销该次特别股东大会及其所有决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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